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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更新計畫建築物拆遷停工損失補償辦法 第9條

區內事業應於公告拆遷期限內完成拆遷;未依限拆遷者,不予補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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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