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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前條經備查之開發興建計畫由園管局或分局開發興建時,其細部開發興建計畫由園管局或分局自行核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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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