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空中大學與其系所及附設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 第18條
空中大學與其系所及附設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8條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生效前已設立之空中大學附設空中專科進修學校,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起,依本條例規定改為附設專科部;其已任職教職員工及已招收學生之權益,仍適用本條例修正生效前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7條
看 空中大學與其系所及附設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全文
第1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