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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航空技術學院組織規程 第6條

本校設技勤訓練中心、一般學科部、通識教育中心、學員生指揮部、勤務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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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