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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 第37條

選舉人或候選人,確認辦理選舉人員或其他選舉人、候選人有威脅、利誘 或其他舞弊情事時,得自選舉日期起十五日內提起訴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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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