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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77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自立法院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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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