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立法院議事規則 › 第43條

立法院議事規則 第43條

復議動議,應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之。但討論之時間,由主席徵得出席委員同意後決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42條看 立法院議事規則 全文第4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