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立法院議事規則 › 第44條

立法院議事規則 第44條

對於法律案、預算案部分或全案之復議,得於二讀或三讀後,依前兩條之規定行之。
AI 白話解釋
← 第43條看 立法院議事規則 全文第4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