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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性化學品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第4條

依本標準收取之規費,除規費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外,不予退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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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