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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收所規則 第15條

被管收人應自備衣被及必需品。其無力自備經調查屬實者,由管收所借給之;如有毀損,應負賠償責任,並準用前條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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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