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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外匯條例
› 第12條
管理外匯條例 第12條
外國票據、有價證券,得攜帶出入國境;其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中央銀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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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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