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 第6條

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6條

管理系統驗證權利義務聲明書內容有變更時,認可登錄廠商應於指定期限內重新簽署。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