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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7條

廠商提出申請後,檢驗機關(構)應辦理文件審查、派遣評審人員及評鑑作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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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