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糧商管理規則 › 第9條

糧商管理規則 第9條

糧商及其分支機構發現登記事項有遺漏或錯誤時,得檢具有關證明文件申請更正。遺漏或錯誤係由當地分署造成且有案可稽者,由當地分署逕為更正。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糧商管理規則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