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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倉庫管理辦法 第6條

糧食倉庫應具有儲存需要之防熱、防濕、通風、防蟲、防鳥獸等設備,其 建築設計應特別注意左列設施: 一、倉庫屋頂應堅密完好,並裝設隔熱防水設備。 二、倉庫牆壁應塗防水浸濕材料。 三、倉底應堅實乾燥或舖設木板。 四、倉庫應有良好通風設備。 五、倉庫牆壁開闢窗戶者,應設鐵條欄柵,加釘鐵絲網,並於倉門設置防 鼠板。 六、倉庫四週應建築圍牆,並開闢排水溝。 七、倉庫應置備必要消防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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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