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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出口配額處理辦法 第11條

臨時性配額屬熱門類別者,區分為比例核配臨時性配額、獎勵出口高價品 臨時性配額、獎勵拓銷非設限地區臨時性配額及二次核配臨時性配額;屬 冷門類別者,區分為比例核配臨時性配額及二次核配臨時性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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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