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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捐款獻金收支處理辦法 第2條

凡國內外各項捐獻,均繳由財政部統一經收掣據,按照捐獻人或捐獻團體 指定之用途,分別解庫或轉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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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