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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包實施辦法 第5條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得依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關於設計之履約能力資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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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