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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處務規程 第6條

經營輔導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城鄉特色產業輔導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二、中小企業行銷通路拓展與商機促進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三、中小企業服務創新與循環經濟輔導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四、地方服務網絡與工商團體協調聯繫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五、企業合作交流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經營輔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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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