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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處務規程 第7條

新創育成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創業發展與輔導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二、社會創新發展與輔導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三、知能發展與輔導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四、育成產業發展與輔導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五、所屬育成中心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六、創業與育成發展趨勢資訊之蒐集、調查及分析。 七、創新技術應用與數位轉型輔導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八、其他有關新創育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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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