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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審查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申請各種許可文件之收費基準如下: 一、個案再利用許可核發或展延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 二、試驗計畫核准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 三、通案再利用許可核發或展延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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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