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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27條

工業用水用戶應負擔水費,以作工業用水設備管理維護之用,其標準按度計算,由臺中區管理單位擬定,報由本處核定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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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