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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7條

臺中區工業用水水壓最低維持每平方公分一.六公升,供水不能達到之高樓應由用戶建造受水池,自行間接加壓及管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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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