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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暨所屬各分處環境保護服務站設置辦法 第4條

各站設置環境保護監 (站長) 化學師 (員) 及一般工程師 (員) ,分別掌 理有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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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