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 第27條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第27條

本分局職員,對於其經辦公文或公務,須嚴守機密,不得有所洩漏或遺失 。
AI 白話解釋
← 第26條看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2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