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 第12條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第12條

人事室副主任承分局長之命及上級人事查核機構之指揮監督、辦理有關人 事查核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