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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7條

第二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事業業務計劃之審議。 二、各事業專案計劃之審議。 三、各事業資本額增減之審議。 四、各項投資事業之督導。 五、各事業資金籌措之研議。 六、各事業財務處理案件之核辦。 七、各事業重要合約與國外合作方案之審核。 八、各事業申請外匯之核轉。 九、各事業有統籌必要產品售價之審定。 十、其他有關業務經營及財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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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