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 第13條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3條
主管機關依
第四條
第五款規定推動環境優化之振興措施如下: 一、補助公有市場及列管夜市之地板、路面、排水、通風、採光、照明等衛生整潔之基礎工程。 二、協助商圈、公有市場及列管夜市辦理環境消毒。 三、優化商圈、公有市場及列管夜市之場域特色、提升空間舒適。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2條
看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全文
第1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