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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第6條

服務中心係為辦理工業區供公共使用之土地及公共建築物與設施之管理維 護及相關服務輔導事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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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