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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2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所稱各機構人員,指各機構支領薪給之派用人員及僱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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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