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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本會業務;副執行秘書一人,襄助執行秘書處理業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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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