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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 第9條

第五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度量衡檢查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 二、度量衡器檢查資料之蒐集、計畫之擬訂、執行及成果統計編報事項。 三、度量衡違規案件之取締事項。 四、國內應施檢驗商品市場清查及管理事項。 五、內銷違規調查訪問及行政罰鍰催繳事項。 六、轄區國內應施檢驗商品生產廠場登記及管理事項。 七、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查詢事項。 八、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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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