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 第9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第9條
報驗發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類報驗發證業務之執行及管理。 二、應施檢驗商品申請免驗案件之核辦及追蹤管理。 三、各類證書使用之鋼印及取樣章管理。 四、各類證書、證明書、報告與通知書之核發及管理。 五、各類規費之核計、催繳及銀行繳款擔保額度作業。 六、各類標識之管理。 七、報驗發證之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與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及建議。 八、報驗發證之查詢事項、標準資料之提供、消費者服務與業者意見調查及聯繫溝通。 九、其他有關報驗發證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8條
看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全文
第1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