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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機械產品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機械類與玩具類產品檢驗業務之執行、管理及技術服務。 二、機械類與玩具類產品之受託物品試驗及特約檢驗執行。 三、機械類與玩具類產品專業實驗室之籌劃、管理及維持。 四、機械類與玩具類產品檢驗及管理系統驗證業務之執行。 五、機械類與玩具類產品消費品安全國際合作業務之執行及資料蒐集、供應。 六、機械類與玩具類產品正字標記品管評鑑及產品檢驗。 七、本課主管業務之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與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及建議。 八、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及免驗案件查詢。 九、其他有關機械類與玩具類產品檢驗技術及行政業務事項。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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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