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 第9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第9條

第五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度量衡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 二、度量衡器之檢定、檢查、校驗、及校正實施等事項。 三、度量衡器檢查資料之蒐集、計畫之擬訂、執行及成果統計編報事項。 四、度量衡器糾紛案件之調查處理事項。 五、度量衡器違規案件之取締事項。 六、本課主管度量衡業務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檢校技術及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與建議事項。 七、本分局實驗室認證體系綜合業務之執行及相關業務之諮詢服務事項。 八、檢校設備之籌劃與管理維護事項。 九、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查詢事項。 十、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等事項。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