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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處務規程 第15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與所屬機關資訊應用服務之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本局與所屬機關資訊應用系統與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建置、推動及管理。 三、本局與所屬機關網路架構與資通安全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四、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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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