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物品委託試驗辦法 › 第4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物品委託試驗辦法 第4條

申請物品委託試驗者應填具申請書 (遠道得用通訊方式洽辦,機關得以公 函代之) ,並附應繳費用,向本局申請之。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物品委託試驗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