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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7條

保育課職掌如下: 一、水庫保護帶經營及維護治理等事項。 二、水資源公害糾紛處理事項。 三、水庫水源水質保護及環境保護事項。 四、各標的水資源污染處理及防治事項。 五、水庫保護帶災害緊急應變處理事項。 六、水庫防砂治理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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