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 第8條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8條

養護課職掌如下: 一、水庫安全檢查及評估事項。 二、水庫設施之觀測、維護及改善事項之督導與查核。 三、石門大壩、榮華大壩與義興防砂壩之週邊工程結構物之觀測、安全檢查及維護事項。 四、石門水庫蓄水範圍淤積處理事項。 五、石門大壩、榮華大壩及義興防砂壩(含石門及義興電廠)工程結構災害緊急應變處理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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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