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辦事細則 › 第7條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辦事細則 第7條

品管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程施工品質之檢驗及品質保證之管考。 二、工程之督導及查核。 三、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及生態檢核之執行。 四、施工階段環保及公害糾紛之協同處理。 五、工程品質管理、職業安全及環境保護之教育訓練。 六、工程品質檢驗技術之研究。 七、工程品質管理相關規範之訂修。 八、其他有關工程品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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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