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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分署辦事細則 第6條

規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中長程及年度業務計畫之彙整。 二、河川治理、區域排水改善與禦潮工程之調查規劃及治理計畫之擬訂與檢討。 三、水道治理計畫線與用地範圍線之劃定及調整變更。 四、各項水文與地下水觀測站之維護、管理、資料蒐集、統計分析及成果報告編撰。 五、防汛與洪水預報資料之蒐集、統計及陳轉。 六、其他有關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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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