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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提供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稱水文資訊,指由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產製及儲存,並經本署完成檢核程序之地面水、地下水、近海水文及河川大斷面等電子資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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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