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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第12條

資訊室職掌如下: 一、資訊作業之規劃與管理及資訊系統之建置與維護。 二、網路系統之建置與管理。 三、電腦資料之管理及維護。 四、全國水利相關地理資訊系統之規劃及推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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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