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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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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3條
本局局長綜理局務,副局長二人襄理局務,其掌管事項如下: 一、有關水資源企劃及研發事項。 二、有關水資源規劃及調配事項。 三、有關水資源開發及保育事項。 四、有關河川及水權相關事項。 五、有關水文及水資源資訊事項。 六、有關文書、總務、議事及公共關係事項。 七、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八、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九、有關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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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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