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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0條

本會及本會各組,得邀請有關人員或專家學者列席會議,並得委託學術機構或專家學者,協助研究或整理有關修訂法規之資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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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