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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分局之科技產業園區業務管理規則 第35條

入出區貨櫃車、板車及其他載貨車輛(以下簡稱貨運車輛)、裝卸機具或載運之貨品入出區時,應接受駐哨人員為必要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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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