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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6條

第二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替代能源研究發展計畫之研議事項。 二、替代能源新技術之引進及評核事項。 三、能源利用技術之研究、改進及研議事項。 四、能源利用技術之協助、服務及推廣事項。 五、節約能源新技術及設備引進之研議事項。 六、節約能源技術人員之培訓事項。 七、節約能源知識及方法之宣導事項。 八、能源對環境污染防治方法與技術之研究事項。 九、其他有關能源技術之研議及評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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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