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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處務規程 第8條

投資促進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投資政策與招商策略之規劃、研擬及推動。 二、國內外投資之促進。 三、國內投資環境之研究及建議。 四、投資機會之發掘及研究。 五、投資計畫之推動、聯繫、協調及追蹤。 六、企業延攬外國專業人才之協助。 七、投資環境之報導及投資書刊之編撰。 八、其他有關投資促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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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