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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第13條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營造業置有測量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之測繪業務,其簽證不適用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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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