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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第 三 章 選舉及罷免 › 第 六 節 投票及開票
開票完畢後,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應將開票所編號、開票時間、開出選舉票總數、候選人得票數等,會同主任監察員填具開票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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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